两学一做
 首页 | 学习动态 | 学党章党规 | 学系列讲话 | 中央精神 | 做合格党员 | 先进典型 | 党史资料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大会暨党课报告会

时间:2016-07-05 15:45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编:廖芹
  为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7月1日下午2:00,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在江安校区文科楼二区411报告厅隆重召开庆祝 “七•一”表彰大会暨党课报告会。四川大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同志,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班子出席会议。全院在职教职工党员、离退休获奖教师党员和获奖学生党员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何艺新同志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同志做了题为《学习领会< 准则>和< 条例>坚持高标准严格守底线》党课报告。徐兰同志首先向本年度荣获“七•一”表彰的学院党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以及离退休老党员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他们为学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专题报告中,徐兰同志强调中央同时颁布实施《准则》《条例》,旨在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强化新时期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和遵规守纪等。徐兰同志从两个部分系统全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修订后《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通过大量翔实的相关的警示性案例对《准则》《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了全面阐释,明确了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和要求,厘清了许多概念,理解阐释更深一层。
 

 
  徐兰副书记说,《准则》和《条例》在实现了对党章规定具体化的同时也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相结合,为我们树立了道德的至高标准,使得对党员的监督有规可循、有纪可依,是我们党为党员干部规定出来要求共同遵守的重要规矩,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克服了过去相关党内法规纪法不分的缺陷,点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航标灯”,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修身用权的“警戒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规矩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始终以《准则》《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高标准,严格守底线。
 
  徐兰副书记强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当前中国处于改革与发展的攻坚阶段。在这种新形势下,国家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科的指导地位,提出了“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等引领措施,吹响了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进军号角。我校紧跟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何艺新同志首先向荣获“七•一”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表示祝贺。她代表学院党委简要汇报了学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蒋永穆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决定》。四川大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同志和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上,先进党支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党支部书记纪志耿同志代表先进单位以“‘五个一批’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顺利展开”为题向大会作交流发言,充分展示了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李红同志汇报了作为一名党员树立党员意识,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做法、经验与感悟,并以一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表达了对党的95岁生日的祝福之情。
 
  最后,院长蒋永穆同志就党费收缴及近期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做了布置,并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关闭

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 邮编:610207
四川大学版权所有 © 2016